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台中市辦事處一處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:修正「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」第四點 、第十點及第六點附件五,並自即日生效一事。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
115.05.05
主旨 修正「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」第四點、第十點及第六點附件五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(轄)機關。
 
發文日期 115-05-05
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115030011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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