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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發局: 鑑於113年4月3日7時58分於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7.2地震,為確保本市施工中建築物公共安全及結構安全,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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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
113.04.03
主旨 鑑於113年4月3日7時58分於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7.2地震,為確保本市施工中建築物公共安全及結構安全,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發文 113-04.03
發文字號 中市都工字第1130073812號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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